2024年,北京X贸易有限公司(简称“X公司”)因涉及与原告李某的商标侵权纠纷,向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求助。信之源律师团队经过对案情的深入研究和对证据的细致梳理,成功为X公司争取到了对“L***S”商标的合法使用权。
一、案件详情
原告李某针对五被告提起了商标侵权诉讼,指控其侵犯了她持有的第5***1号“L***S”注册商标专用权。具体而言,她指认被告X公司涉及侵权护肤品的进口、销售及许诺销售行为,而X1公司、X2公司、X3公司及X4美容中心同样参与了这些侵权产品的销售与许诺销售。李某坚决要求五被告即刻停止侵权活动,销毁所有库存产品,并索赔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0万元。此外,她主张X1、X2、X3公司及X4美容中心应在10万元范围内与X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李某认为,X公司作为全国统一进口及经销商,其侵权规模庞大且情节严重,应依法承担更重的赔偿责任,遂将此案诉至法院。
二、律师介入
X公司遭遇诉讼,决定寻求法律帮助。经过多方比较,最终选择了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律所高度重视此案,经过深入分析与研判,决定指派经验丰富的石倩律师和贾楠楠律师担任此案代理人。两位律师将全力为X公司争取其应有的合法权益,确保X公司的正当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三、办案经过
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石倩律师、贾楠楠律师接受X公司委托后,迅速展开案件分析,提出核心抗辩方向:
在先权利证明:
梳理X公司自2017年起在瑞士注册“L***S”商标的权属文件、进口报关记录及产品宣传资料,证明其早于原告商标申请前已合法使用该标识。
提交2018年某新闻网站等平台对“艾某诗L***S”产品的宣传记录,以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参展证明,证实“L***S”品牌在国内市场的长期使用和知名度。
原告恶意抢注论证:
通过调查发现,原告李某名下注册大量商标(41枚),且其关联公司无实际生产场所,结合其注册时间与X公司使用行为的关联性,论证其注册行为具有恶意。
指出原告此前注册的同类商标因“连续三年未使用”被撤销,进一步印证其“囤积商标、滥用诉权”的恶意。
商标正当使用抗辩:
强调被诉产品明确标注“原产国:瑞士”“经销商:X公司”及制造商信息,消费者可清晰识别商品来源,不会与原告产生混淆。
结合《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主张X公司对“L***S”享有在先使用权,原告商标为恶意抢注,其实质上并不享有案涉商标专有权。
庭审中,石倩律师团队通过证据链完整呈现X公司的合法经营历史,并援引“诚实信用原则”及“权利滥用”规则,直指原告诉讼本质为恶意维权,最终获得法院支持。
四、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定:X公司对“L***S”享有合法在先权利,使用行为具有正当性;原告李某注册涉案商标具有恶意,构成权利滥用;被诉商品标注清晰来源,不会导致消费者混淆。
判决结果: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行承担。
五、办案心得:
跨境经营企业应尽早完成境内外商标注册,并保留商标使用证据(如宣传资料、销售记录、参展证明等);如遭遇恶意诉讼应积极应对:若被诉侵权,需迅速梳理在先权利证据,必要时通过“恶意抢注”“权利滥用”等规则反制;
进口商品应完整标注原产国、经销商及制造商信息,避免来源混淆风险。警惕商标囤积行为:对短期内注册多枚商标、无实际使用意图的主体,可通过法律程序申请无效或撤销其商标。
六、律师介绍
● 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主任
●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 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 北京市律师协会商标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节目特邀嘉宾律师
【个人简介】
石倩律师17年法律服务经验,处理及代理知识产权非诉及诉讼案件千余件, 其中代理案件入选 2019 年度商标授权确权 20 经典案例、2023人民法院高质量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典型案例。专注于商标、版权、专利、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确权维权诉讼, 同时在公司维权、合同风险防控等民商事法律实务方面经验丰富。
擅长领域:商标确权行政诉讼,商标侵权纠纷,不正当竞争诉讼,专利、著作权授权确权及权属纠纷诉讼,企业纠纷非诉及诉讼,企业法律顾问等
【成功案例】
1.代理“华佗图形”商标确权案件,从无效宣告请求人适格性审查入手,对公司员工是否能作为公司所使用商标的“在先权利人”,是否为“利害关系人”,以及何为商标法意义上的未注册商标的“利害关系人”进行了细致阐述和最终认定,对今后的同类型案件具有鲜明的指导意义。
2.“唐鸭儿”商标确权案,对于商标法三十二条“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认定突破了以往认定标准,而更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对明知在先商标存在而恶意注册的抢注行为予以打击,从而对在先权利人的在先使用行为加大保护力度。该案经一审二审再审,最终成功帮助委托人维护了自身商标权利,打击了恶意抢注行为,也被知产力等行业媒体宣传报道。
3.代理“大红鹰”商标侵权纠纷,全国范围内肃清侵权商家,为当事人取得维权阶段性胜利成果。
4.代理某奥运冠军肖像权侵权纠纷,经过多次开庭协调,最终双方达成和解。
5.代理北京某公司音乐作品侵权纠纷,获得双方满意的结果。
(备注:以上仅部分成功案例展示)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个人资料】
贾楠楠,毕业于理工类专业,具有理工科的严谨律师的逻辑能力,专注于知识产权领域,在处理涉及专利、商标及版权等复杂技术问题时游刃有余。性格乐观坚强,善于逻辑思维与细致分析,总能精准把握案件的关键点,为客户提供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
在知识产权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擅长帮助企业构建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有效应对侵权纠纷。
注重沟通与合作,能够深入理解客户需求,提供量身定制的法律解决方案。秉持着专业、诚信、务实的执业理念,无论是企业维权还是技术创新保护,都致力于为客户创造最大的法律价值。
擅长领域:知识产权,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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