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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信之源代明辉律师代理工程款拖欠案两审皆胜成功拿回近50万元

2025-04-25 17:22:01 0

2022年9月,北京顺义区的关某明按R公司要求完成了所有施工任务。然而,结算时R公司对工程量及单价提出异议,并坚称已付清款项,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在信之源律师事务所代明辉律师的精准辩论下,本案历经一审与二审,终获全胜,成功为当事人关某明拿回近50万元工程款,有力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装修施工配图

一、案件详情

2022年6月,关某明委托国某利与R公司签订《工程地板砖施工合同》,负责车间地面地砖等工程,工程价款185000元,该工程已完工。除此之外,关某明还承接了R公司在该地点的其他项目工程。

同年9月,国某利与R公司签订《工程量确认单》,确认了包括二次结构砌筑、墙面抹灰等在内的多项施工内容。R公司对确认单大部分内容无异议,但对第三项砌筑计算单价有异议,便委托北京某鉴定公司进行了鉴定。在鉴定意见书中结果为第二次结构砌筑的每立方米单价为 427.89元。却疏忽了在实际施工内容时还包括垒砖、绑扎等工作。因此鉴定机构鉴定事项不全。然R公司主张垒墙、绑扎等都在二次结构报价中。

关某明计算得出施工款共计81万余元,R公司现已支付关某明工程款32万元,余下近50万元的工程款被告拖欠至今仍不支付。无奈之下,关某明欲起诉维权

二、律师介入

面对工程款长期被拖欠的困境,关某明在多方求助无果后,经朋友推荐找到了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信之源律师事务所指派代明辉律师代理此案。

信之源

三、办案经过

一审经过:

在代理关某明与R公司的工程款纠纷案中,代明辉律师面对被告对工程量确认单中二次结构砌筑单价提出的异议,有理有据一一驳回。代律师首先仔细审查了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发现《工程量确认单》已明确约定了单价,且该单价与施工内容相符。在庭审过程中,代律师对鉴定意见书中仅对砌砖部分进行鉴定,未涵盖施工过程中的全部工作内容。并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有力反驳了被告的主张。最终,法院采纳了代律师的意见,认为可以确认关某明施工的内容并不仅是砌砖。R公司要求按照鉴定意见书单价计算本院不予采纳。关某明所述计算方式合理。

一审判决结果:被告R公司七日内给付原告关某明工程款 479 240 元并给付利息(以479 240元为基数,自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五日起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驳回原告关某明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128元,被告负担4225元;鉴定费29000元由被告负担。

二审经过:

上诉人R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关某明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一审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在二审阶段,代明辉律师继续为关某明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持。针对上诉人R公司的上诉请求,代律师深入剖析了一审判决的合理性及法律依据。面对上诉人对《工程量确认单》第(3)项提出的所谓“笔误”主张,代律师凭借对案件细节的精准把握,据理力争,指出该描述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笔误,且符合行业惯例。同时,代律师强调了一审中鉴定程序的瑕疵,以及施工图纸等关键材料未纳入鉴材的问题,有效削弱了鉴定意见的说服力。在法庭上,代律师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出色的辩论技巧,成功维护了关某明的合法权益,确保了二审法院对一审判决的维持,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四、法院判决

经过法院审理:R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书

五、信之源代明辉律师温馨提醒

工程项目合作时,双方应秉持诚信原则的基础上,要注意明确合同条款,细化工程范围、工期、质量标准及支付方式等关键要素,确保合同内容详尽无遗漏。同时,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沟通,保留好施工记录及往来文件,以防范拖欠工程款等合同纠纷的发生,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六、律师介绍:

代明辉

代明辉律师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个人简介】

代明辉律师,毕业于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法律系法学专业,2017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8年从事律师助理工作,2019—2020年实习律师,并于2020年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

至今从业四年多,参与多起刑事案件的辩护、会见等工作;熟悉民商事案件审判流程和法官的裁判规则,能够较好地把握对方的心理,预判对方可能采取的措施,从而提供多种应对方案,收到很好的庭审效果。

擅长业务领域: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刑事辩护。

【成功案例】

1、担任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出借人代理人,经向委托人收集、梳理证据,庭审中双方达成调解,借款人返还全部借款和利息;事后经计算并与书记员沟通,帮助当事人减半缴纳诉讼费;

2、担任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出卖人一方代理人,从程序方面就出卖方公司主体、送达时间等进行说理,一审法院裁定驳回对方起诉;二审法院维持一审裁定;

3、担任涉嫌诈骗一案刑事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涉案金额600余万元。经与主办律师共同辩护,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检察院变更指控的罪名为非法经营罪,刑期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备注:以上仅部分成功案例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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