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介绍
宋某和郑某系朋友关系,2017年起郑某为个人消费资金周转,多次向宋某借款,合计75万元。借款到期后,宋某多次索要,郑某金仅归还利息17万元,剩余款项一直未还。
二,律师介入
宋某多次向郑某索要欠款未果后,到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指派韩翔律师处理此案。
承办律师
律师介绍
韩翔律师,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自执业以来,在诉讼(包括经济、民事、刑事诉讼)及仲裁(包括经济仲裁和劳动仲裁)业务方面有丰富实践经验。熟悉企业股权转让、改制、资产并购重组及企业破产、清算程序;能独立完成各类尽职调查,审核、起草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意见;熟悉企业劳动法律关系。
先后办理了包括刑事辩护、民事纠纷(包括借贷纠纷、婚姻家庭、遗产继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等)各类合同纠纷及行政诉讼案件多起。努力从一个执业律师的角度去维护着当事人应当享有的司法人权,挽回当事人的经济损失。韩律师具有十分丰富的诉讼实战经验和处理各类法律事务的实践经验;谙熟国家立法和法学研究工作的最新成果以及司法实践的最新动态。
坚持以诚信和正直取信于当事人;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坚持以维护当事人利益至上,维护公平与正义至上的执业理念,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办案经过
韩翔律师接手案件之后,多次与宋某沟通,迅速厘清案件情况,并指导宋某收集借据、微信聊天记录等多项证据。
为防止郑某转移财产,拒不归还欠款,韩翔律师对郑某财产提起诉前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可以有效防止郑某转移、隐匿财产,这笔财产保全之后处于冻结状态,胜诉后可以直接执行此部分财产。
由于诉前证据准备充分,对郑某的财产也进行了保全。庭审过程中,郑某一改之前拒不还款态度,承认欠款事实,并表示会愿意偿还欠款及利息。
四,案件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郑某在判决生效之后十日内,偿还宋某欠款75万元及相应利息。律师费及诉讼保全保险费均由郑某承担。
案件结束之后,当事人通过微信向韩律师表达感谢。
律师提醒:
诉前保全是有效防止义务人转移、隐匿、挥霍财产的手段,申请人成功申请诉前保全后,被申请人财产会处于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状态,能够有效降低后期申请人的执行成本。实践中,申请诉前保全之后,大多数被申请人会选择与申请人协商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