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络交友的普及让爱情跨越了地域限制,但虚拟世界中的“完美恋人”也可能暗藏陷阱。江苏省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诈骗案中,90后飞行员沈某以恋爱为名,虚构借款事由骗取两名女性共计160余万元,最终被判刑十二年。这起案件不仅暴露了网络交友的风险,更揭示了“以爱之名”实施诈骗的典型套路。
一、案件详情:从“高富帅”到“戏精男”的骗局
沈某系某快递公司飞行员,外形高大帅气,年薪六七十万元。2022年12月,他通过交友软件结识被害人小美,见面后迅速确立恋爱关系。恋爱期间,沈某以“购房缺首付款”“偿还债务”“工作疏通关系”等理由,多次向小美“借款”共计90余万元,所借款项均被其用于投资虚拟货币。当小美要求还款时,沈某以各种理由推脱,甚至失联。
更令人震惊的是,沈某在同一时期还与另一名女生跨市恋爱,并以相同手段骗取70余万元。直至小美报警,这场“恋爱骗局”才浮出水面。法院审理查明,沈某在借款时已无还款能力,其虚构事实、编造借款理由的行为,本质是以恋爱为幌子实施诈骗。
二、法律依据:虚构事实、非法占有构成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沈某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主观方面:沈某在借款时已无还款能力,且将所借款项用于高风险投资,表明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客观方面:沈某虚构“购房”“还债”等理由,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知并主动交付财物;
数额标准:根据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沈某诈骗金额达160余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且存在跨市诈骗、同时与多名女性交往等情节,法院依法从重处罚。
三、判决结果:十二年刑期与全额退赔
徐州法院审理认为,沈某的行为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性,法院依法判处:
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责令退赔被害人全部财产损失,包括小美90余万元及另一被害人70余万元。
这一判决体现了法律对诈骗犯罪的严厉打击,同时也警示公众:网络交友中的“借款”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务必保持警惕。
四、经验指南:网络交友防骗四步法
核实身份信息:通过社交账号、工作单位、共同好友等渠道,交叉验证对方职业、经济状况等关键信息,避免被“人设”迷惑;
警惕“快速推进”关系:诈骗分子常通过频繁示好、短期内确立恋爱关系降低被害人防备,需保持理性,避免“恋爱脑”主导决策;
严守财产底线:遇到对方提出借款、抵押、担保等要求时,务必通过书面合同、转账备注等方式留存证据,并拒绝大额资金往来;
及时止损并维权:一旦发现对方失联、推脱还款或资金用途异常,立即报警并委托律师介入。律师可协助调取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通过刑事控告追赃挽损。
网络交友的本质是“隔屏识人”,理性与警惕是守护财产与情感的安全阀。本案中,沈某的十二年刑期不仅是对其犯罪行为的惩戒,更是对公众的警示:爱情可以浪漫,但涉及金钱时,务必让法律为感情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