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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子女抚养法院怎么判?

2023-01-17 15:50:20 0

  由于婚姻关系解除后夫妻双方通常不再共同生活,难以继续共同直接抚养子女,离婚时双方当事人如果育有未成年子女,常常因抚养权的归属、抚养费的金额等问题引起争执。

离婚抚养权

  (一)不满两周岁的子女

  1、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2、经双方协议可由父亲直接抚养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四十五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

  1、首先应由父母协议抚养权归属,协议不成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2、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时的优先考虑情形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三)其他应当考虑的情形

  1、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照顾可作为优先考虑条件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四十七条规定,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父母双方可以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四十八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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