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目前房屋限购政策的广泛施行,很多已购买房屋但经济宽裕的消费者将面临再次购房“求而不能”的尴尬境遇,因此将导致更多人将意欲与符合购房标准第三方主体签订借名购房协议,通过“自己出资、他人购房”的模式购买房屋,但此种情形很容易因信任危机而导致名义购房人违反借名购房协议、名义购房人的债权人向名义购房人追究债务、以及借名协议被认定为无效等法律风险。
我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登记具有权利推定的效力,登记记载的权利人应当被推定为法律上的权利人,在登记没有更正也没有异议登记的情况下,只能推定登记记载的权利人就是物权人。
借名买房如果目的是为了规避“限购令”等违反法律法规是不合法的,即使签署借名合同也有可能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如果当事人不得不借名买房的话,可以通过以下几点降低风险:
1、弄清房屋性质
在借名买房之前,购房者要弄清楚欲购房屋的性质,房屋能否上市交易,借名购买是否违反国家政策性规定,防止将来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
2、签署协议约定权责
借名人应委托专业的律师起草并签订借名买房协议,约定清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果首付款是以被借名人的名义缴纳的,借名人汇款时,一定要备注汇款用途是与“代本人支付购房款”有关。
3、保留证据
购房者要注意保留双方洽谈、签订借名买房协议时的证据,如邀请朋友作见证、进行录音录像等。另外,例如首付款汇款单、按揭还款单、完税证明、登记费用缴纳证明等一定要保存完好。
借名买房风险是非常大的,建议大家不到万不得已不要选择这样的购房方式,否则自己可能会吃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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